問題詳情
1-1-82.依現行公文程式條例第五條規定,人民之申請函,除應署名、蓋章外,還應註明四項個人資料,此資料不包括:
(A)性別
(B)學歷
(C)職業
(D)年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1712
統計:A(70),B(1239),C(102),D(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 - (上 平 下 行文)、公文-文字用法、公文─簽
用户評論
【用戶】廖欣怡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要註明:姓名,地址,年齡,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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