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95.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如辭職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其資格不予保留。(A)O(B)X
問題詳情
95.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如辭職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其資格不予保留。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書單:
沒有書單,新增
上一篇 :
161. 軍事機關依採購法第104條規定採購公告金額以上機密或極機密之武器、彈藥之採購,應報經國防部核准。(A)O(B)X
下一篇 :
125. 依採購法第98條計算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應僱用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之人數時,如廠商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已達國內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則毋需再僱用原住民。(A)O(B)X
資訊推薦
162. 非軍事機關辦理採購,得準用採購法第104條及「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規定辦理。(A)O(B)X
96.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 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於3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人
163. 軍事機關依採購法第104條第1項第2款辦理機密性採購,如為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A)O(B)X
164. 軍事機關採購機密或極機密之武器、彈藥之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之規定。(A)O(B)X
97.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以專任為原則,2年輪調一次。(A)O(B)X
129. 國有財產之讓與,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者,仍應適用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辦法,並無衝突。(A)O(B)X
130. 國有財產之讓與,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者,得不適用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辦法。(A)O(B)X
98.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以專任為原則,並應避免頻繁異動。(A)O(B)X
131.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無償讓與之堪用財物尚未達使用年限者,其賸餘期間由受讓機關承受。如有未完成之折舊率及殘餘價值者,得免計之。(A)O(B)X
132.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無償讓與之堪用財物尚未達使用年限者,其賸餘期間由受讓機關承受。有未完成之折舊率及殘餘價值者,亦同。(A)O(B)X
99.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機關應於「採購專業人員資料庫」註銷其資格。(A)O(B)X
133. 機關得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A)O(B)X
100.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調任其他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不受影響。(A)O(B)X
135.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機關受讓之財物依規定必須辦理過戶登記者,出讓機關應將有關憑證及文件交付受讓機關辦理過戶登記。(A)O(B)X
136.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受讓機關為瞭解受讓之堪用財物現況,得向讓與機關申請現場查看。(A)O(B)X
137.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受讓機關於受讓堪用財物後,後續領取及運輸等事宜由讓與機關處理為原則。(A)O(B)X
138.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受讓機關於受讓堪用財物後,應自行辦理領取及運輸等事宜。(A)O(B)X
168. 軍事機關依採購法第104條規定,辦理為因應國家面臨戰爭辦理作戰物資之採購,而不適用採購法規定時,由採購機關發布命令。(A)O(B)X
169. 軍事機關辦理採購法第104條第1項第1款之採購,而不適用採購法規定時,由採購法主管機關發布命令。(A)O(B)X
139.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因非屬財物之買受,受讓機關不得向讓與機關申請現場查看瞭解受讓之堪用財物現況。(A)O(B)X
170.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務機關間之勞務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第15條規定。(A)O(B)X
171.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各款及「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第61條刊登決標公告及第62條彙送決標資料之規定。(A)O(B)X
172. A縣政府委託B國立大學辦理規劃設計,係屬公務機關間勞務之取得,經雙方直屬上級機關核准,得適用採購法第105條規定。(A)O(B)X
173. 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得以爭取時效為由,免除適用採購法第12條及第13條監辦規定。(A)O(B)X
142.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將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適用或類推適用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所定之5年裁處權時效。(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