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因式分解下列各式:
【題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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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1913
統計:A(101),B(22),C(19),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冠冠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使用「書函」的2種情況:(文書處理手冊15(1)6)(1)、於公務案件尚未決定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2)、替代以往之便函、簡便行文表,其適用範圍較函為廣泛,舉發答復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3、「函」之文末應使用首長職銜簽署,且首長職銜之後僅可書「姓」,名字則以「○○」表示。「令」、「公告」與「函」相同。4、「書函」之文末則書寫機關全銜(本校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