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我國託運人對於交運貨物之名稱及數量,因通知不正確而發生或所致之損毀、滅失及費用,下列何項之敘述違反海商法之規定?
(A)運送人依載貨證券之規定,決定是否須負賠償責任
(B)託運人負賠償責任
(C)運送人不得以海商法相關之規定,對抗託運人以外之載貨證券持有人
(D)運送人所受之損害非由於託運人或其代理之過失所致者,託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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