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刑法》第37條:「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請問:下列有關『褫奪公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A) 被褫奪公權者沒有資格擔任公務人員或公職人員 
(B) 褫奪公權識一種由法官單獨科處的刑罰 
(C) 被褫奪公權者,不能行使投票權和登記成為候選人 
(D)褫奪公權是由行政機關負責宣告並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1),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