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於某日晚間與乙發生口角,雖無殺人之意,但基於傷害犯意,持棍棒接續毆打乙,使乙受有原足致生死亡結果之多處傷害。甲於離去時見乙臉色有異,囑咐丙將乙送醫,惟丙因當時酒醉,而未將乙送醫。乙延至翌日上午因傷重不治死亡。問甲之所為,應如何論處?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1443
統計:A(103),B(360),C(6),D(6),E(0)

用户評論

【用戶】莊福元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關鍵字: 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