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 26 條規定,各級警察機關應實施勤務督導,其目的有三,請選最正確的一組:①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 ②指導工作方法 ③落實勤務紀律 ④考核勤務績效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0647
統計:A(92),B(25),C(288),D(12),E(0)

用户評論

胡穎豪】評論

激勵,指導,考核!

鷹谷竹智】評論

警察勤務條例第26條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