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哪些有關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解除契約所引起的保戶申訴事項,設經查證屬實,在法律上會影響保險公司解除契約的效力?
(A)要保書之告知事項非由要、被保險人親自勾選填寫,而係由業務員依據要、被保險人之陳述所填載。
(B)理賠調查人員至醫療院所問診或調閱病歷後,知有解除契約之原因已超過一個月。
(C)保險公司主張解除契約之存證信函依保單所載之住所地寄送,但因要保人出國而僅由家人代收者。
(D)被保險人主張投保時已經特約醫師體檢,而醫師依通常檢查之方法,即可察知要保書所詢之疾病。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