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user1102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所稱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其類型如下:(一)結算或比價期數超過三期且隱含賣出選擇權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或槓桿保證金契約。但不包括: 1.結構型商品。 2.交換契約(Swap)。 3.多筆交易一次簽約,客戶可隨時就其中之特定筆數交易辦理解約 之一系列陽春型選擇權(Plain vanilla option)或遠期外匯。 4.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商品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