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6.附屬單位預算於執行時,如法定預算未予編列資本支出計畫某項費用支,則該項費用
(A)應受預算法第 25 條規定限制不得動支
(B)如市場狀況重大變遷或業務實際需要經行政院核准,得予動支
(C)辦理流用後動支
(D)辦理追加預算後動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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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評論

第 88 條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並得不受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之限制。但其中有關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之轉投資、資產之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仍應補辦預算。每筆數額營業基金三億元以上,其他基金一億元以上者,應送立法院備查;但依第五十四條辦理及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公務機關因其業務附帶有事業或營業行為之作業者,該項預算之執行,準用前項之規定。第一項所稱之附屬單位預算之正常業務,係指附屬單位經常性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