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審計法及決算法規定,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及半年結算報告,應由審計部分別於行政院提出後幾個月內完成審(查)核,並提出審(查)核報告於立法院?
(A) 1 個月;1 個月
(B) 2 個月;1 個月
(C) 3 個月;1 個月
(D) 3 個月;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4648
統計:A(6),B(2),C(55),D(3),E(0)

用户評論

【用戶】政嘉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34條政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總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應由審計部於行政院提出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立法院、監察院或兩院中之各委員會,審議前項報告,如有諮詢或需要有關審核之資料,審計長應答復或提供之。地方政府年度總決算之編送及審核,準用前列各項規定。決算法第26條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