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各級政府管理之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係依據「停車場法」第五條(編者註:現行 法第四條)規定設置停車場作業基金專款專用,且該停車費收入核屬具有規費性質, 與一般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尚有不同,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財政部89/01/10台 財稅第880450937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