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監獄認受刑人或請求接見者有相當理由時,得准其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有關使用通訊設備接見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律師或辯護人,未便至機關接見為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接見的相當理由之一
(B)收容人使用通訊設備接見,原則上每次以 30 分鐘為限
(C)收容人使用通訊設備接見,原則上得每月 3 次
(D)所謂通訊設備,不僅以電話為限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