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大雄與靜香結婚後,大雄常常不顧靜香的反對,用強制的手段與靜香發生性行為,請問,依我國的法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我國民法規定,夫妻雙方必須履行同居義務,所以法官只能勸靜香要尊重大雄
(B)靜香可以依據我國刑法,聲請保護令保護
(C)靜香可以依據我國刑法控告大雄強制性交罪
(D)靜香可以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要求大雄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4483
統計:A(8),B(25),C(184),D(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現行法對結婚的意義
用户評論
【用戶】戴維斯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