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順祿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38條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者,其防液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單座儲槽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該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同一地區設有二座以上儲槽者,其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最大之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 二、防液堤之高度應在五十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二十萬公秉者,高度應在一公尺以上。 三、防液堤內面積不得超過八萬平方公尺。 四、防液堤內部設置儲槽,不得超過十座。但其儲槽容量均在二百公秉以下,且所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上未達二百度者,得設置二十座以下;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二百度以上者,無設置數量之限制。 五、防液堤周圍應設道路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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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38條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者,其防液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單座儲槽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該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同一地區設有二座以上儲槽者,其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最大之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 二、防液堤之高度應在五十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二十萬公秉者,高度應在一公尺以上。 三、防液堤內面積不得超過八萬平方公尺。 四、防液堤內部設置儲槽,不得超過十座。但其儲槽容量均在二百公秉以下,且所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上未達二百度者,得設置二十座以下;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二百度以上者,無設置數量之限制。 五、防液堤周圍應設道路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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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38條室外儲槽場所儲槽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者,其防液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單座儲槽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該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同一地區設有二座以上儲槽者,其周圍所設置防液堤之容量,應為最大之儲槽容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 二、防液堤之高度應在五十公分以上。但儲槽容量合計超過二十萬公秉者,高度應在一公尺以上。 三、防液堤內面積不得超過八萬平方公尺。 四、防液堤內部設置儲槽,不得超過十座。但其儲槽容量均在二百公秉以下,且所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上未達二百度者,得設置二十座以下;儲存物之閃火點在攝氏二百度以上者,無設置數量之限制。 五、防液堤周圍應設道路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