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法律上規定保險契約須有保險利益存在之目的
(A)保障要保人的安全
(B)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
(C)確認損失的金額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7147
統計:A(12),B(883),C(3),D(406),E(0)

用户評論

mywycj】評論

法律上規定保險契約須有保險利益之存在,主要有下列二個目的: (一)避免賭博行為的發生。如果保險沒有以保險利益之存在為首要條件,則將與賭博相同。例如要保人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而以任何一個人之死亡為保險事故,如果此人死亡則保險人理賠; 如果此人沒有死亡則要保人無法獲得保險金但損失了保險費,這豈非與賭博無異,是為法律所不 允許。 (二)防止道德危險之發生。如果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沒有保險利益,但卻為他購買死亡保險,則此人隨時有生命之危險,容易引起道德危險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