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 Hsu】評論
民法179:(不當得利之要件及效果)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致他人受損害者, 應返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後已不存在者, 亦同
【黃瑞河】評論
受益V.S損害
【Nadia Chang】評論
B侵權行為:184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