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羽柴秀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為現任公職者,不得許可(國籍法第12條)C、D分別為民事訴訟之被告及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未履行,依國籍法第13條規定於原因消失前即使符合第11條喪失國籍之規定,亦不喪失國籍。而B僅為警察調查之涉嫌階段,尚未進入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判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