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或旅行業之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將處以多少罰鍰?
(A) 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
(B)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C) 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D) 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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