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死亡宣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推定死亡
(B)視為死亡
(C)概括及於失蹤人之財產、身分等一切私法上法律關係
(D)僅及於失蹤人以原住居所為中心之法律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3177
統計:A(182),B(1689),C(62),D(576),E(0)

用户評論

【用戶】luchbox_21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戶政法令函釋有關死亡宣告制度之目的,係為結束失蹤人失蹤前以其住居所為中心之私法法律關係,縱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仍應依家事事件法規定聲請撤銷宣告死亡,且戶籍法規定係強制規定,戶政事務所並無裁量空間,爰有關死亡宣告裁定確定後,死亡宣告登記前,若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利害關係人已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且裁定確定者,仍應依戶籍法規定辦理死亡宣告登記及撤銷死亡宣告登記。(因為可以推翻-所以為推定)FROM龍潭戶政事務所網站不知道這對不對@@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想請問CD兩個選項的描述是否有衝突?「僅及於以原住居所為中心之法律關係」是什麼意思?以原住居所為中心,那麼這個範圍的界線到哪?這樣說是想排除什麼?

【用戶】甘苦郎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我想問問答案是B還是C啊?!考選部的答案是C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