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當事人可否約定效力內容,如是,則為任意規定,如否,則為強行規定。
【梁益瑞】評論
題目的意思只是要讓你判斷法院的作為屬於什麼而已
【Rebeeca Jiang】評論
我在想,此題的意思是在問「此暴利行為之敘述」,所以是針對當事人是否可以針對效力內容決定,因為不行,所以為強行法若題目改為,此法院得就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有斟酌餘地,就會變成衡平法!以上為個人見解,有錯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