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下列何種遺囑須限於生命危急時,始得為之?
(A)口授遺囑
(B)密封遺囑
(C)公證遺囑
(D)自書遺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925
統計:A(4143),B(47),C(57),D(72),E(0)

用户評論

【用戶】Soraya Ch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民法第1195條內容: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  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  人同行簽名。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  、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  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  處同行簽名。

【用戶】Finn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1195條

【用戶】GOGOG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我的記法:生命危急就是快死了...都沒辦法寫字了只能用嘴巴講了...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