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努力版小丸子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十九世紀末葉,驚人的貧窮數據挑戰貧窮問題來自個人,且可靠私人解決的想法;至1905年,執政的保守黨政府任命皇家委員會調查貧窮問題,委員會分屬COS與費邊社兩大群體,彼此對貧窮問題的歧見,反映在1909年顧自提出的調查報告上:1.多數派報告書:由COS成員等提出,仍將貧窮視為個人因素,著重志願性或社會個案工作機構所提供的院外救濟,強調在地方政府設立公共救助的行政單位(以有別於過去聲名狼藉的濟貧法名稱的單位)。2.少數派報告書:由費邊社成員,Beatrice Webb與Siden Webb等主筆,認為貧窮導因於社會與經濟面結果,主張廢除濟貧法體系,國家應針對不同類型的貧窮人口設立行政單位,從致貧的成因處著手。(D)選項提到由中央設專責部門、地方設委員會處理貧窮問題,並不符合多數派報告書所提出的(其做法目的並非降低貧窮,而是篩選出赤貧且值得救濟的窮人而已)由地方設立公共救助單位,其未從中央開始介入。整理自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三版 黃源協、蕭文高 (若解釋有誤,麻煩協助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