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評論
依照法律定義,可簡單區分如下:(1) 本票:發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人(債務人).--- 發票人自己簽發支票並自己為付款之行為。(2) 支票:發票人為債務人,付款人為銀行業者(銀行、郵局.....等等)---付款人自己簽發支票,但並不自己付款,需委託銀錢業者代為付款。(3)匯票:受款人為發票人,債務人為付款人。付款人並不簽發支票,是由受款人簽發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