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大法官會議第五三五號解釋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這項解釋的主要目的,在保障下列哪一項自由權?【93 學】
(A)人身自由
(B)遷徙自由
(C)居住自由
(D)集會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3333
統計:A(5),B(1),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