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消特ShouT】評論
(A)汽油(第一石油類)(B)煤油(第二石油類)
【Iris】評論
依據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6條規定:(A)第一石油類:指丙酮、汽油及其他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未達攝氏二十一度者。(B)第二石油類:指煤油、柴油及其他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二十一度以上,未達七十度者。但可燃性液體含量在百分之四十以下,閃火點在攝氏四十度以上,燃燒點在攝氏六十度以上,不在此限。(C)第三石油類:指重油、鍋爐油及其他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上,未達二百度者。但可燃性液體含量在百分之四十以下者,不在此限。(D)第四石油類:指齒輪油、活塞油及其他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二百度以上者。但可燃性液體含量在百分之四十以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