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特定農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所需土地,經審查符合觀光旅館業總量管制範圍內者,得申請變更編定為何種用地?
(A)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B)觀光用地
(C)丙種建築用地
(D)遊憩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5948
統計:A(28),B(15),C(4),D(82),E(0)

用户評論

【用戶】廖佳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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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4-1條 (中華民國102年9月19日已修法刪除)特定農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所需土地,經交通部審查符合行政院核定觀光旅館業總量管制範圍內者,得申請變更編定為遊憩用地。 依前項所提之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其基地臨接道路並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

【用戶】Lin_400And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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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44-1條已修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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