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Kuro公司曾經因提供大量網路下載音樂而遭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控告,控告理由是Kuro未曾付費給音樂著作人或創作公司,但消費大眾的確已經付費給Kuro,請問就智慧財產權的觀點,已付費給Kuro公司的消費大眾下載音樂合法嗎? 
(A)不合法,因為Kuro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即在網站重製音樂,侵害智財權 
(B)不合法,因為只有IFPI是唯一能販售音樂的國內合法公司 
(C)合法,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既然使用者已經付費就算合法 
(D)合法,下載音樂純屬個人娛樂,並無販售行為,未侵害著作財產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