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cky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19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17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