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akinC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不論是否標註「或同等品」,即違反採購法。但機關得使用正字標記產品作為規格標示,惟應在招標文件註明「或同等品」。正字標記係我國推行國家標準品質保證之驗證標記,為促進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品質提升,行政院公程會鼓勵機關以正字標記加註同等品作為規格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