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5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第五三五號解釋,警察人員對場所及人民實施之臨檢勤務,應遵守憲法何種原則?
(A)比例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2799
統計:A(923),B(15),C(40),D(1),E(0)

用户評論

我一定會上榜!(閉關中)】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第五三五號解釋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依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