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何者非為公開發行公司辦理停止股票過戶之期間?
(A)決定股息紅利分派或其他利益基準日前十日
(B)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
(C)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
(D)選項ABC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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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評論

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5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