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6. 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
(A)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755
統計:A(131),B(8),C(1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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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天涯】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8 條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其所駕駛之汽車,如屬營業大客車者,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