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評論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 一 章 第 9 條應於知悉事實發生或處理完成後五日內有:五、期貨結算機構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涉訟、受訴訟上之判決、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處分之情事。六、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有本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七、對結算會員所為之處分。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準用第四十一條規定應行申報事項。九、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之監視及處理情形。十、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商務仲裁或和解事件,對其財n 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陳柏昌】評論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九條期貨結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依情形應即為適當處置者外,並應向本會申報備查:一、期貨結算機構因不可抗拒之偶發事故臨時停止當市之全部或部分結算、交割之情事。二、結算、交割系統或交易資訊傳輸系統發生故障或中斷之情事。三、結算會員有逾時繳交或無法繳交保證金、權利金之情事。四、結算會員有逾時交割或交割不能之情事。五、期貨結算機構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涉訟、受訴訟上之判決、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處分之情事。六、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有本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七、對結算會員所為之處分。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準用第四十一條規定應行申報事項。九、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