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既「下」廷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1345
統計:A(201),B(10),C(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Αθηνά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18第一項: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