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下列關於法庭錄音內容之敘述,何者錯誤?
(A)從每案開始開庭即開始錄音
(B)錄音應錄至該案閉庭時停止
(C)錄音無法連續,於恢復錄音時,審判長宜敘明事由
(D)有法庭錄音,書記官即不必再製作筆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9522
統計:A(6),B(0),C(6),D(57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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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90-1條 (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六個月內,繳納費用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二年內聲請。前項情形,依法令得不予許可或限制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第一項情形,涉及國家機密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涉及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事項者,法院得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前三項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內容之裁定,得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