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 甲聲請法院對乙核發支付命令,法院於准許核發後,始發現乙現住國外,其國內之應受送達處所不明。問法院應如何送達該支付命令?
(A)公示送達
(B)送達乙在國外之住居所
(C)不送達,支付命令核發後屆滿 3 個月未送達,命令失其效力
(D)公示送達,並同時送達乙在國外之住居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6957
統計:A(62),B(24),C(237),D(22),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509條 (聲請支付命令之限制)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