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機關辦理下列何項事務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A)內政部警政署與車商簽訂警用巡邏車購買契約
(B)臺北市政府國民住宅處與人民簽訂國民住宅租售契約
(C)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函請市警局協助調查刑事犯罪事件
(D)教育部與公費生簽訂公費留學行政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1681
統計:A(25),B(38),C(129),D(66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程序法、契約、甲向小販購買水果一斤,付款一百元,提著水果離去,甲與小販之間共有幾個法律行為?

用户評論

Sunny Boo】評論

第3條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二、司法機關。三、監察機關。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Wei】評論

那請問A,B是屬於哪方面的?算是行政契約嗎?

蘇飛】評論

A,B是民事契約

Vladimir Puti】評論

看看出事之後要走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也許可推知一二。

Wei(禮貌上要加我好友請】評論

那請問A,B是屬於哪方面的?算是行政契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