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my goal】評論
39.合夥企業各合夥人的責任範圍為: (A)有限清償責任 (B)無限清償責任 (C)連帶有限清償責任 (D)連帶無限清償責任國營事業◆企管(含 企管大意 企業概論 管理學 ) - 103年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從業評價人員 企業管理概論#18216
【香香瓜】評論
如果是「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只要就其出資額為限或所認股份負其責任。所以是:有限責任
【糖衣】評論
那連帶有限責任是??
【業精於勤,事立於豫】評論
好像沒有讀到有「連帶有限責任」喔!法律中也沒有明文規範「連帶有限責任」。如果有錯,麻煩摩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