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不是得為一造缺席判決之情形?
(A)被告心神喪失或因疾病不能到庭,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
(B)簡易處刑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C)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D)被告未受許可而退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85714
統計:A(1),B(2),C(1),D(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