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 Phu】評論
個案價值觀沒有一定標準,在損傷前後可能會波動,因此作為接受度因素未具有明確指標性。
【flower】評論
可接受度可以看成內在與外在兩個方向(1)個案日常生活活動多與過去的職能有關,個案過去經驗的內容會影響他對自己表現的滿意度,即為個案內在對自己表現的可接受性。(2)職能表現為個案與環境互動下的結果,社會標準規範可視為外在環境的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