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評論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規定旅行業經理人應備具下列資格之一,經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訓練合格,發給結業證書後,始得充任: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二年以上者。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三年以上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四年或領隊、導遊六年以上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三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四年或專任職員六年或領隊、導遊八年以上者。 五、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十年以上者。 六、大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