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下列何項噪音不屬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業務範圍?
(A)住家飼養動物產生的噪音
(B)寵物店產生的噪音
(C)住家冷卻水塔、發電機的噪音
(D)住家夜間使用伴唱機(非營業卡拉 OK)。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3721
統計:A(418),B(21),C(11),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中年婦女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若為住家飼養動物(如狗、貓等),請逕向當地警察機關反映(可撥110電話報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理之。若為寵物店所產生的噪音,其場所內整體音量應符合「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之規定。民眾若要陳情檢舉可逕自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報案,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而若屬住家附近流浪犬隻產生之噪音,環保局亦將派人員捕捉,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