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貴轄區舉辦下列之活動,若你為承辦科員,請判斷何者不屬消防法第 14 條之 1 所稱之明火表演?
(A)愛爾蘭踢踏舞中的火焰之舞
(B)夜店火焰秀
(C)學校薪火相傳活動中的點蠟燭儀式
(D)魔術表演吞火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
統計:A(1),B(2),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i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發文字號:消署預字第1041114711號發文日期:104/08/31相關法條:消防法第14-1條(100/12/21)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第2條(100/10/27)要  旨:以蠟燭進行薪火相傳或祈福等儀式,如為儀式之必要行為且非表演性質,即非屬明火表演之範疇主 旨:貴局函詢蠟燭進行薪火相傳或祈福等儀式,是否涉有消防法第 14 條之 1相關規定函請釋示 1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 明:一、復貴局 104 年 8 月 26 日新北消預字第 1041616998 函。二、所詢進行薪火相傳或宗教團體之祈福、祈禱或彌撒中點蠟燭儀式,是否為明火表演 1 節,按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明火表演,指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