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消防法」第 10 條第 2 款之規定,申請依照「建築法第 34 條之 1」預審事項,涉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預為審查,若經審定合格者,起造人自審定合格之日起多少期間內,依審定結果申請建造執照;又除建造執照外,下列何者其執照項目亦屬於建築執照範疇?
(A)十二個月;使用執照
(B)六個月;營利事業登記證
(C)十二個月;雜項執照
(D)六個月;拆除執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4308
統計:A(142),B(98),C(26),D(24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