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Chen】評論
一般而言,對於府際關係最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依照美國學者萊特(Deil S.Wright)在《瞭解府際關係》(Understanding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一書中的界定。萊特從權力運作的角度觀察美國聯邦、州與地方政府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將府際互動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茲分別敘述如下:1、協調型權威模式(coordinate-authority model):此一模式提出的府際關係係指聯邦政府、州政府為各自分立、互不侵犯的對等實體,依憲法或其他相關法規清楚界定各自的職權範圍,其設定的基本原理是「對等協調」(coordinate),其互動是「獨立」,其權威運作模式是「自主」。地方政府則臣屬於州政府的直接管轄,其設置或廢除均決定於州政府的裁量。2、涵蓋型權...
【洪希錚】評論
能否解釋.
【peng】評論
感謝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