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如如向均均借了10萬元,逾期未還。均均一狀告到法院,經審理後,如如須還給均均12萬元確定。事後均均覺得12萬元無法彌補自己的損失,因此又以相同理由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後予以駁回。請問,法院裁定駁回均均第二次提告的理由可能為下列何者? 
(A)不告不理,如如沒有提出一樣的訴訟 
(B)一事不再理,均均與如如的糾紛已判決確定 
(C)以原就被,均均沒有到如如住所所在地法院提告 
(D)審級救濟,均均的小額訴訟程序只可以二審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