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霖】評論
請問有人知道甲犯什麼罪嗎??
【akacleo】評論
刑法-第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被告自己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並不構成湮滅證據罪。但如果他人幫助或受教唆而去湮滅被告犯罪的證據,則構成湮滅證據罪。故乙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而甲教唆他人湮滅關係自己的刑事案件,乃人之常情,無期待可能性故不成立教唆湮滅刑事證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