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特別預算: 1.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2.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3.重大災變。 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追加預算: 1.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2.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3.所辦事務因重大事故致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4.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時「追加預算」除支用「第二預備金」外,「不足部分」應由「財政部」提出「追加歲入預算]」,以求「平衡」。動支第二預備金: 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2原列計畫費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