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 Chi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首長制:一人決策並負責,如行政院會議、行政院八部二會(僑務、蒙藏委員會,設立委員長)等中央行政機關,及地方行政機關之縣市政府(不含地方立法機關之縣市議會)合議制:數人共同決策,如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行政院得設立之各種委員會(如中選會)
【用戶】Alex Yan
【年級】
【評論內容】就制度上而言,行政院之職權由行政院會議為行使機構,由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其他政務委員組成,可知行政院為合議制機關,論述如下:一、院會會議規則規定,提案應經出席人員半數以上同意,方為透過。雖有「主管部會首長異議」及「院長異議」兩種情形下由院長決定,但俱為但書,不應視為運作常態。可知提案通過仍須取得多數閣員之支持。